3月12日,從市防控指揮部了解到,我市根據省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為精準實施差異化的復工復產,安全有序組織人員流動,統籌打好疫情防控組合拳,制定了人員安全有序流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其主要內容是:
1、市域內已申請健康碼并持有“綠碼”的人員或者社區(村)出具有健康證明的人員,按縣級以上防控指揮部的相關規定出行。
2、優化道路卡口管控??h(市、區)的離隨通道卡口和縣際之間的道路卡口繼續實行原有的管控方式和檢查規定??h域內的鎮際之間、村際之間設置的道路卡點,由縣級防控指揮部根據轄區內疫情風險等級情況,采取撤減卡口等措施,優化管控。
3、分區優化社區(村)管控。低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的策略,可全域解除社區(村)封閉管理。中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根據轄區內街道(鎮)的疫情風險評估情況,適時解除社區(村)封閉管理??h(市、區)作出解除封閉管理決定后,應向社會發布公告。
4、堅持嚴格防和有序放、繼續靜和有序動相結合的人員流動原則,做好社區(村)人員管理。社區(村)繼續安排人員在出入口值守,查驗出入人員健康碼或社區(村)健康證明,檢測體溫,發現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應做好檢查登記,并第一時間報告。
5、復工復產單位要加強對上班或出入人員的健康管理,進出工作區域應查驗健康碼或社區(村)健康證明,檢測人員體溫。
6、強化對“四類人員”的服務管理。確診和疑似患者結束治療返家后仍需居家觀察,暫不外出。發熱人員和密切接觸者集中觀察期滿后,應自我加強身體狀況監測,出現異常情況的,第一時間報告社區,未進行核酸檢測的暫不外出??h(市、區)要對返家后的“四類人員”完善跟蹤監測措施,及時做好各項生活服務保障。
7、有以下之一事由并持有相關證明文件(單位函件、工作證件、轉診單等)和健康碼“綠碼”的人員,經縣際道路卡口工作人員掃碼和查驗居民身份證后,可在全市范圍內出行。
(1)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公職人員;
(2)返回經批準復工復產企業工作的員工;
(3)前往各類醫院上班的醫護人員、管理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
(4)前往保障城市運轉的水電氣通信等公共服務單位上班的人員;
(5)前往醫院看病就醫的人員;
(6)從事貨運、外賣、快遞工作的人員;
(7)市、縣級防控指揮部批準的其他出行人員。
8、符合出行條件的人員需要駕駛機動車輛出行的,可通過“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申請電子通行證,或向縣(市、區)防控指揮部申請紙質通行證通行??h(市、區)防控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在全市范圍內有效。允許通行的車輛,必須按通行證規定線路、時間和用途行駛。